首页 > 心理咨询 > 正文

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23-06-01点击数:


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

学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


各学院:

为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、及时防范、有效干预,防止学生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恶性事件发生,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,维护校园稳定,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现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心理危机排查工作,具体事宜如下:

一、排查时间

65-611

二、排查范围

在校全体学生

三、排查方式

体排查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,主要可由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人、辅导员、班级心理委员、学生干部、学生党员、寝室心理委员等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,排查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。

四、重点排查对象

1.遭遇突发事件,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、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;

2.学习压力过大、学习困难学生;

3.个人感情受挫的学生;

4.人际关系紧张的学生;

5.具有暴力倾向或暴力行为的学生;

6.经常酗酒或网络成瘾的学生;

7.具有反社会倾向的学生;

8.性格过于内向、孤僻、社会交往很少,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;

9.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;

10.家境贫困、经济负担重、自卑感强烈的学生;

11.身体出现严重疾病,个人很痛苦,治疗周期长的学生;

12.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,如抑郁症、恐怖症、强迫症、癔症、焦虑症、精神分裂症、情感性精神病等;

13.正在服用精神类药物控制病情以及曾患心理疾病休学、病情好转又复学的学生;

14.身边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的学生;

15.转系、休学、降级或近期受处分的学生;

16.其他明显有异常行为和异常表现的学生。

五、排查程序

1.自查。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负责人对学生开展心理危机的自查工作,具体排查方式由本院自行确定;主要由辅导员、心理委员、宿舍心理委员等通过观察、调查、访谈等方式,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,筛选出可能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。

2.报送。自查结束后,于612日之前将《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结果汇报表》(见附件1)和心理危机排查情况说明表(见附件2),纸质版(主管书记签字,加盖学院公章)送至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,电子版发至程晓雪老师邮箱2251926366@qq.com

六、查后工作

1.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,各学院心理辅导站负责人要安排辅导员与当事人交流,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,实现“一对一”帮扶,并建立健全心理档案。

2.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,要及时与心理咨询中心取得联系,便于开展咨询和转介工作。

3.对于精神康复期学生,要责成该学生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,相关辅导员和同学要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。


  附件1

  附件2


学工部

2023年6月1日



版权所有Copyright 2007-2013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-学生处豫ICP备09016128    豫周公网安备41160002120064